甘肅省隴南市GD(2021)-01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隴自然資源告字﹝2021﹞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經隴南市人民政府批準,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委托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以公開拍賣的方式出讓隴南市GD(2021)-01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宗地 編號 |
宗地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綠地 率 |
出讓 年限 |
競買 保證金 |
GD (2021)-01號 |
該地塊位于舊城區(qū)商貿西街以南、中國人民銀行以西。具體以勘測定界圖為準。 |
現狀(規(guī)劃指標詳見《隴南市自然資源局關于GD(2021)號宗地的規(guī)劃條件》文件規(guī)劃要求)。 |
總面積:975.37平方米(合1.46畝), |
住宅用地兼容商業(yè)設施用地(R2) |
<3.5 |
<25% |
< 80m |
>30% |
商服用地40年、城鎮(zhèn)住宅用地70年 |
460萬元 |
注:出讓宗地詳細情況見《拍賣出讓文件》。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BO120210301000010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fā)建設的;
2.拖欠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關規(guī)定不能參加的。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2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并按拍賣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拍賣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拍賣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2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拍賣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2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申請手續(xù)。
六、拍賣出讓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時。
2.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廳(東江新區(qū)環(huán)保大廈二樓)。
七、拍賣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1年3月2日起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取《甘肅省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GD(2021)-01)》。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因出讓宗地面積較小,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應按照政府棚戶區(qū)改造要求,與臨近地塊整體開發(fā)
2.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3.本次出讓宗地須有3家以上(含3家)的競買人參加競買,采取拍賣方式進行出讓。
4.本次出讓宗地按現狀出讓,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5.開發(fā)建設必須符合隴南市城市建設規(guī)劃、控制性詳規(guī)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
6.特別告知事項:本次甘肅省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形式采用釘釘網絡視頻會議或現場的形式進行,拍賣出讓會議形式將在會議前通知競買人。
7.根據疫情防治工作進展情況,本次出讓活動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8.本出讓公告規(guī)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甘肅省隴南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GD(2021)-01)》載明的為準。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特此公告
九、聯系方式
1.隴南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楊林 聯系電話:13830929760
2.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付新 聯系電話:18394592628
隴南市自然資源局
蘭州國際商品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3月2日